2021年11月29日,本校学生肖同学到保卫处报警求助,称11月12日早7:30左右去一食堂一楼就餐后将笔记本电脑遗忘在食堂,11月28日发现电脑不见后,自行到食堂寻找未果,希望保卫处帮助查找。
接到报警后,治安科通过监控设备查找线索,发现电脑由一食堂保洁员田某于11月13日上午自行收起,未上交汇报。经治安科对田某进行普法教育后,田某将笔记本电脑交回。目前,食堂已将田某开除。
近期,因同学们保管不善导致遗失物品情况较多,在此,保卫处温馨提示各位同学们:临近期末,请同学们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,保证自身利益不受损失,同时注意交通安全,牢记“安全第一位”。
审核:闫秀臣
编辑:焦 毅